雇主若已經於104年7月1日後以薪資新臺幣1萬7,500元引進外籍家事類勞工者,是否可於104年9月1日起約定變更薪資至1萬7,000元? ....... 禾欣.禾益外勞國際機構 - 雲林人力仲介,台南外勞申請,花蓮人力資源 , 台東人力方案解決的領導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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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若已經於104年7月1日後以薪資新臺幣1萬7,500元引進外籍家事類勞工者,是否可於104年9月1日起約定變更薪資至1萬7,000元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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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若已經於104年7月1日後以薪資新臺幣1萬7,500元引進外籍家事類勞工者,是否可於104年9月1日起約定變更薪資至1萬7,000元?
已在臺工作且完成勞動契約簽訂之外籍家事類勞工,如勞雇雙方欲變更薪資數額,須經由勞雇雙方重新約定,惟與工資切結書相較,不得變更為不利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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